去銀行辦理信用卡需要攜帶自己的身份證,在柜臺用身份證鑒別儀進行驗證,可是鐘某用他人身份證復印件也申請到了信用卡,卻殊不知私自復印他人身份證騙領信用卡,還清欠款也難以脫罪。因觸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,鐘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,并處罰金10000元。
原來,被告人鐘某與陳某是朋友關系,鐘某借用陳某的身份證使用后,擅自將陳某身份證復印件私藏。后在陳某不知情的情況下,使用陳某身份證復印件,在通過中介人“阿旺”,向上海某銀行申請辦理了一張信用卡。鐘某持該信用卡進行刷卡透支消費。后因鐘某透支多張信用卡無法歸還,事情最終敗露。鐘某違背他人意愿,使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申領信用卡,雖然在期限內歸還透支款,但其行為已經(jīng)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,